武汉先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飞智能”)在此特别提醒用户认真阅读、充
分理解本《全能王ERP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在用户开始使用全能王ERP相关服务
之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中各条款,特别涉及免除或者限制先飞智能责
任、权利许可和信息使用的条款、同意开通和使用特殊服务的条款、争议解决和法律适
用条款等。其中,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将以粗体标识,您需要重点阅读。请您审慎
阅读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未成年人应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阅读并征得法定监护
人的同意后使用全能王ERP相关服务)。
通过创建全能王ERP账户并在全能王ERPapp上注册,或在全能王ERPapp登录窗口中勾选“我同意使用
条款与隐私政策”并点击“登录”,或者使用或访问网站,或者在网站上或通过网站向
您提供的有关产品、软件、数据输入或者服务(统称为“全能王ERP相关服务”)时,您确认
您已经阅读、理解并且同意受下列条款和条件、先飞智能隐私政策(
已经以引用的方式包含在本条款中)以及全能王ERP用户内容指引。如果您不适合或者不接受本条款的任何内容,则您将
不能使用全能王ERP相关服务。
先飞智能有权修订本协议,更新后的协议条款将公布于官网或软件,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用户可重新下载安装本软件或网站查阅最新版协议条款。在先飞智能修改本协议条款后,
如果用户不接受修改后的条款,请立即停止使用先飞智能提供的全能王ERP相关软件和服务,
用户继续使用先飞智能提供的全能王ERP相关软件和服务将被视为已接受了
我们提请您注意
通过使用全能王ERP相关产品和服务,即表示您已阅读、认可并接受本协议中所述之所有条款,
包括我们随时作出的任何变更。我们承诺遵照适用法律(包括您所在地的数据保护法律)
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的隐私、机密和安全。同时我们承诺我们的全体员工和代理商履行
这些义务。
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请立即停止使用或访问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如对本
协议内容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您可通过登录全能王ERPapp客户端内的“反馈”页面或联系
info@bnixf.com,以便我们处理您的特殊需求。与我们联系。
相关术语及定义
1.
全能王ERP相关应用程序:
指由先飞智能合法拥有并运营的、标注名称为全能王ERP的客户端应
用程序以及域名为全能王ERPapp的网站。先飞智能有权对应用程序及网站名称单
方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更名、新增等)。
2.
用户:
指所有直接或间接获取和使用全能王ERP相关软件及服务的使用者,包括自然人、
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在本协议中称为“用户”或称“您”。
3.
个人信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
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个人基本资料(姓名、出
生日期)、个人身份信息(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工作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
(个人基因、指纹)、网络身份标识信息(系统账号、IP地址、邮箱地址及签署有
关的密码、口令、口令保护答案)、个人健康生理信息、个人教育工作信息(个人
职业、职位、工作单位、学历、学位、教育经历)、个人财产信息(银行账号、存
款信息、交易和消费记录、财产信息、征信信息)、个人通信信息(通信通讯联系
方式、通信记录和内容)、个人上网记录(指通过日志存储的用户操作记录)、个
人常用设备记录(包括硬件序列号、设备MAC地址、软件列表、唯一设备识别码)、
个人位置信息(包括行踪轨迹、精准定位信息、住宿信息等)其他信息(婚史、宗
教信息、性取向、未公开的违法犯罪记录等)。本定义出自于GB/T35273《信息安
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4.
收集:指获得对个人信息的控制权的行为,包括由个人信息主体主动提供、通过与
个人信息主体交互或记录个人信息主体行为等自动采集,以及通过共享、转让、搜
集公开信息简介获取等方式。
5.
删除:指在实现日常功能所涉及的系统中去除个人信息的行为,使其保持不可被检
索、访问的状态。
6.
匿名化:指通过对个人信息的技术处理,使得个人信息主体无法被识别,且处理后
的信息不能被复原的过程。注:个人信息经匿名化处理后所得的信息不属于个人信
息。
第一条声明
1.1.
本协议是用户与先飞智能之间关于用户下载、安装、注册、登陆、使用全能王ERP相
关手持手机云台”软件(以下简称“本软件”)以及使用全能王ERP相关软件及服务
所订立的协议。就本协议项下涉及的某些服务,可能会由公司的关联公司、控
制公司、继承公司或公司认可的第三方公司向您提供。您知晓并同意接受相关
服务内容,即视为接受相关权利义务关系亦受本协议约束。
1.2.
本软件及服务是武汉市先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安装在包括但不限于
移动智能终端设备上的软件和服务,为使用该终端的用户提供官方的驱动程序
以及全能王ERP的服务。
1.3.
先飞智能郑重提醒用户注意本协议中免除先飞智能责任和限制用户权利的条款,
请用户仔细阅读,自主考虑风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应在监
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
1.4.
您须为具有法定的相应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您下载、安装或使用先飞智能全能王ERP相关软件或其提供的服务时,即视为您确认
自己具备主体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若因您不具备主体资格,而导致
的一切后果,由您及您的监护人自行承担。
1.5.
本软件及服务的所有权和与运营权均归先飞智能所有。
第二条 授权范围
2.1.
先飞智能就本软件给予用户一项个人的、不可转让、不可转授权、非专有性、
非独占性以及非商业的许可。本协议未明示授权的其他一切权利仍由先飞智能
保留。
2.2.
用户不得未经先飞智能许可,将本软件安装在未经先飞智能明示许可的其他终
端设备上,包括但不限于机顶盒、游戏机、电视机、DVD机等
2.3.
除非得到先飞智能明示事先书面授权,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全能王ERP相关软件及
相关服务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改编、复制、传播、垂直搜索、镜像或交易等未经
授权的访问或使用。
2.4.
用户在使用全能王ERP相关软件中的某些功能和/或某些单项服务项目,如视频剪辑服
务、跟帖评论服务等,必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真实的身份信
息实名注册并登陆后方可使用
2.5.
如用户发现全能王ERP相关软件及网站存在任何侵犯用户权利的内容,可通过登录
全能王ERP
客户端内的“反馈”页面或联系info@bnixf.com提供相关权利的初步证据,
先飞智能将会在收到反馈或投诉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2.6.
除本协议明示授权外,先飞智能未授权给用户其他权利,若用户使用其他权利
时须另外取得先飞智能的书面同意。
第三条 软件获取、安装、升级
3.1.
用户必需选择与所安装终端设备相匹配的本软件版本,否则,由于软件与设备
型号不相匹配所导致的任何软件问题、设备问题或损害,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3.2.
用户可通过预装、先飞智能已授权的第三方下载等方式获取全能王ERP相关软件客户
端应用程序 Genie相关网站。因从未经先飞智能授权的第三方
获取非官方版本的全能王ERP相关软件而造成的损失,先飞智能概不负责。
3.3.
为了改善用户体验、完善服务内容,先飞智能有权不时地为用户提供本软件替
换、修改、升级版本。本软件为用户默认开通“升级提示”功能,视用户使用
的软件版本差异,先飞智能提供给用户自行选择是否需要开通此功能。软件新
版本发布后,先飞智能不保证旧版本软件的继续可用。
第四条使用规范
4.1.
账号管理
4.1.1.
全能王ERP相关软件要求用户设置符合安全合法要求的账号与密码,作为用户登
陆并以注册身份使用全能王ERP相关软件及相关服务的凭证。
4.1.2.
用户设置的账号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先飞智能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
限于账号名称、头像和简介等注册信息及其他个人信息中不得出现违法和
不良信息,未经他人许可不得用他人名义(包括但不限于冒用他人姓名、
名称、字号、头像等足以让人引起混淆的方式)开设账号,不得恶意注册
全能王ERP用户账号(包括但不限于频繁注册、批量注册账号等行为)。用户在
账号注册及使用过程中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实施任何侵害国家利益、
损害其他公民合法权益,有害社会道德风尚的行为。
4.1.3.
用户承诺以其真实身份注册成为全能王ERP用户,并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身份资料
信息真实、完整、有效,先飞智能有权审查用户注册所提供的身份是否真
实、有效,并积极地采用技术与管理等合理措施保障用户账号的安全、有
效。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使用本软件及服务的部分功能,若用户
提交的材料或提供的信息不准确、不真实、不规范、不合法或者先飞智能
有理由怀疑为错误、不实或不合法的资料,则先飞智能有权拒绝为用户提
供相关服务或用户可能无法使用全能王ERP相关软件及相关服务或在使用过程
中部分功能受到限制。
4.1.4.
用户的注册账号仅限于本人使用,未经先飞智能书面同意,禁止以任何形
式赠与、借用、出租、转让、售卖或以其他方式许可他人使用该账号;否
则,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且如果先飞智能发现或者有合
理理由认为使用者并非账号初始注册人,为保障账号安全,先飞智能有权
立即暂停或终止向该注册账号提供服务,或注销该账号。
4.1.5.
用户有责任维护个人账号、密码的安全性与保密性,并对该注册账号名义
所从事的活动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在全能王ERP相关软件、论坛及
网站上进行的任何数据修改、言论发表、款项支付等操作行为。
4.1.6.
用户账号在丢失或遗失密码后,可按照全能王ERP相关软件的申诉途径及时申诉
请求找回账号和密码。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等自身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不能避免的客观事
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包括洪水、地震、火灾、风暴、瘟
疫等自然事件,网络原因,黑客攻击,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可能导
致遭受盗号或密码丢失,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
4.1.7.
用户需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账号和密码。因其他人恶意攻击或用
户自身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因素而导致账号被盗、丢失,均由用户本人承担
责任,先飞智能不承担任何责任。
4.1.8.
用户同意本协议并使用全能王ERP相关软件即视为同意在该软件/网站的账号所
发布的全部内容均授权许可先飞智能以用户的账号自动同步发布至公司
及/或关联公司运营的系列客户端软件及网站。用户在该软件/网站发布、
修改、删除内容的操作,均会同步到前述系列客户端软件及网站。
4.2.
账号管理
4.2.1.
先飞智能已使用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您提供的个人信息,不
仅配备专业后台人员维护,且系统安全由阿里云全程保障,防止数据遭到
未经授权访问、公开披露、使用、修改、损坏或丢失。
4.2.2.
先飞智能有权在遵守法律法规、本协议、《隐私政策》及征得用户个人明
示同意的前提下,收集、使用(含商业合作使用)、存储和分享用户的个
人信息。
4.2.3.
除(1)获得用户明确授权同意;(2)在法律、法律程序、诉讼或政府主
管部门强制性要求的情况下;(3)为维护其他用户、先飞智能及其关联
公司的生命、财产等合法权益或维权产品或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外,先飞智能不会向除先飞智能之外的任
何公司、组织和个人披露用户的个人信息。
4.2.4.
用户在使用全能王ERP相关软件及相关服务中因泄露个人财产账户、银行卡、信
用卡、第三方支付账户及对应密码等重要资料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用户
自行承担。
4.2.5.
全能王ERP相关软件及相关服务可能包括或链接至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天猫商
城、亚马逊平台)提供的信息或其他服务(包括网站)。用户通过第三方
平台提交的个人信息前,应认真阅读第三方的用户协议、隐私政策以及其
他相关的条款。本协议不适用于任何第三方提供的服务,先飞智能对任何
因第三方使用用户个人信息所可能引起的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3.
用户行为规范
4.3.1.
用户在使用全能王ERP相关软件及相关服务过程中,必需遵循以下原则,若用户
违反其中一条,先飞智能有权将对应账号删除或永久冻结:
ii.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全能王ERP用户服务系统
iii.
不得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
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或为前述活动提供专门的程序、工具、技术支持、
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iv.
不得利用全能王ERP用户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
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v.
不得使用未经许可的数据或进入未经许可的服务器/账号;
vi.
不得未经许可进入公众计算机网络或者他人计算机系统并删除、修改、增加存储信息;
vii.
不得干涉、破坏全能王ERP相关软件系统或网站的正常运行,故意传播恶意
程序或病毒以及其他干扰正常网络信息服务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伪
造TCP/IP数据包名称或部分名称;
viii.
不得对全能王ERP相关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编译或者以其他方式
尝试发现本软件的源代码,或者通过修改或伪造软件运行中的指令、
数据,增加、删减、变动软件的功能或运行效果,或者将用于上述用
途的软件、方法进行运营或向公众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商业目
的;
ix.
不得对本软件及其中的信息擅自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使用、
出租、出借、复制、修改、链接、转载、汇编、发表、出版,建立
镜像站点、擅自借助本软件发展与之有关的衍生产品、作品、服务、
插件、外挂、兼容、互联等;
x.
用户就全能王ERP平台及合作商业伙伴的服务、产品、业务咨询应采取相应
主管机构提供的正规沟通渠道,不得在公众场合发布有关先飞智能及
全能王ERP平台及相关服务的负面宣传。
4.3.2.
用户使用根据本协议获得的软件账号和密码登录全能王ERP平台的程序或接受
平台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时,应遵守相关服务协议及使用守则,用户接受
上述服务项目时即视为对相关服务协议及使用守则的接受
4.3.3.
先飞智能可在有理由认为任何用户的任何行为违反或可能违反上述约定
情况下,独立进行判断并处理,且在任何时候有权在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终
止向用户提供服务,并追究相关责任。
4.4.
信息内容规范
4.4.1.
用户可使用本软件发表属于用户原创或有权发表的观点看法、数据、文字、
信息、用户名、图片、照片、个人信息、音频、视频文件、链接等信息内
容。但是,用户必须保证其拥有所上传信息内容的知识产权或已获得合法
授权,用户使用本软件及服务的任何行为未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权益。
4.4.2.
用户以注册账号或微信、facebook等其他第三方合作平台账号登陆全能王ERP发
布的内容或跟帖评论等内容应遵守文明、理性、友善、高质量等原则,遵
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社会公共秩序、
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要求,在以发帖、回复、留言、弹
幕等形式参与网络活动时,文明互动,理性表达,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所禁止的违法、不良信息。
4.4.3.
用户在遵守法律及本协议的前提下可使用本软件及服务,用户不得实施如下行为:
i.
利用本软件发表、传送、传播、储存违反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安全、
祖国统一、社会稳定、公序良俗的内容,或任何不当的、侮辱诽谤的、
淫秽的、暴力的及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内容;
ii.
利用本软件发表、传送、传播、储存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内容;
iii.
利用本软件批量发表、传送、传播广告信息及垃圾信息,或类似的商
业招揽信息、过度营销信息及垃圾信息;
iv.
发布、传送、传播、储存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
秘密等合法权利的内容;
v.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误导、欺骗他人,对他人进行暴力恐吓、威胁,
实施人肉搜索的;
vi.
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储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B.
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F.
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G.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I.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J.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
M.
所发表的信息使用本网站常用语言文字以外的其他语言文字评论、或与所评论的信息毫无关系、或可以使用字符组合以逃避技术审核的;
vii.
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viii.
未经他人允许,偷拍、偷录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ix.
从事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社会公德等的行为。
4.4.4.
先飞智能保有删除站内各类不符合法律政策或不真实的信息内容而无须
通知用户的权利。先飞智能有权利采取措施防范、抵制、删除站内含下列
内容的不良信息:
vii.
可能引发问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
4.4.5.
先飞智能对于用户在平台上发布的涉嫌违法或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利或
违反本协议和/或规则的信息,有权不经通知用户即予以删除,且按照规
则的规定进行处罚。先飞智能一旦发现用户发布违反4.3与4.4条规定的
信息,将依法立即采取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4.6.
先飞智能有权根据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对
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
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评论服务;
4.4.7.
用户因如涉嫌违反有关法律或者本协议之规定,使遭受任何损失,或受到
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受到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用户需要以自己的
名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并应确保先飞智能免于因此产生损失或增加费用。
用户应当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及(或)发生的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4.5.
数据使用规范
4.5.1.
用户在登录和使用全能王ERP相关软件和服务时主动提供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
限于全能王ERPID、微博ID、微信ID、twitterID,FacebookID头像、昵称、手
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用于为您关联设备、提供个性化服务及售后服务,
并精准推送特定消息(线下活动通知等)。
4.5.2.
用户在使用全能王ERP手持手机云台设备时,全能王ERP手持手机云台会同步用户的软
件版本号、客户端类型、设备型号、设备固件版本号,用于为用户提供设
备相关服务支持,如定向推送固件版本,改善软件问题,提供售后服务等。
4.5.3.
先飞智能按照全能王ERP手持手机云台的隐私政策的标准对用户的数据进行收
集、使用与保护。用户可以在以下网站上查隐私政策的相关信息.
4.5.4.
未经先飞智能书面许可,用户不得对全能王ERP相关软件及相关服务中的任何信
息内容实施如下行为:
i.
向任何第三人分享、转发、复制全能王ERP相关软件及相关服务信息内容,
或进行任何形式的销售和商业使用,或向第三方泄漏、提供或允许第
三方为任何方式的使用;
ii.
向任何第三人公示、提供、泄漏全能王ERP相关软件及相关服务中抓取、统
计、获得的相关搜索热词、命中率、分类、搜索量、点击率、阅读量
等相关数据;
iii.
向任何第三人复制、读取、采用全能王ERP相关软件及相关服务的信息内容,
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宣传、增加阅读量、浏览量等商业用途;
iv.
向任何第三人展示或擅自编辑、整理、编排全能王ERP相关软件及相关服务
的信息内容。
v.
其他非法获取全能王ERP相关软件及相关服务的信息内容的行为。
第五条 广告声明
5.1.
先飞智能有权在全能王ERP相关软件及相关服务中展示全能王ERP相关软件及相关服务和/
或第三方供应商、合作伙伴的商业广告、推广或信息(包括商业或非商业信息)。
5.2.
用户使用全能王ERP相关软件及相关服务即视为接受先飞智能针对个人或企业推出的
信息、广告发布或品牌推广服务,先飞智能依照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广告
及推广相关义务,用户应当自行判断该广告或推广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为
自己的判断行为负责。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用户因该广告或推广信息进行
的购买、交易或因前述内容遭受的损害或损失,用户应自行承担,先飞智能不
予承担责任。
第六条 知识产权声明
6.1.
先飞智能是本软件的知识产权权利人。本软件的一切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
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与本软件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
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界面设计、版面框架、有关数据或电子文档等)均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国际条约保护。未经先飞智能许可,任何
人不得擅自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任何机器人、蜘蛛等程序或设备监视、复
制、传播、展示、镜像、上载、下载全能王ERP相关软件及相关服务中的内容)。
6.2.
对于先飞智能已取得充分授权的他人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像、
音频、视频等,简称“授权作品”),先飞智能有权再许可且仅许可用户在魔
爪相关App内使用、传播包含先飞智能获得使用许可的授权作品或基础编辑后
的授权作品的视频作品的权利。未经先飞智能事先书面同意,用户不得超越前
述授权范围使用授权作品,不得对授权作品进行改编、再创作、填词等非实质
性修改并作为自身作品发行,更不得故意改变或用作伪的手段改动授权作品。
否则,用户在前述授权范围外使用授权作品造成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事实而
引起侵权警告、诉讼或仲裁(简称“产品知识产权纠纷”),用户应当自行承
担全部法律责任。因用户的违法或违约行为导致先飞智能及其关联公司、控制
公司向任何第三方赔偿的,用户还应足额赔偿先飞智能及其关联公司、控制公
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此类知识产权纠纷中公司的调查取证费、
赔偿金、差旅费、律师费用等。
6.3.
用户应保证在全能王ERP相关软件及相关服务中发布上传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
等内容均为原创或已获合法授权(含转授权),且前述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与
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
6.4.
用户在全能王ERP相关软件及相关服务中发布上传的内容(包括但不限文字,图片,
视频,音频,视频及/或音频中包括的音乐作品、声音、对话等),授予固胜智
能及其关联公司、控制公司一项全球范围内、免费、非独家、不可撤销、非专
有使用、可再许可(通过多层次)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翻译权、汇
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制作衍生品等),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
当前或其他网站、应用程序、产品或终端设备等,前述权利的授予包括使用、
复制和展示您拥有或被许可使用并植入内容中的个人形象、肖像、姓名、商标、
服务标志、品牌、名称、标识和公司标记(如有)以及任何其他品牌、营销或推
广资产的权利和许可。
6.5.
先飞智能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或委托专业第三方对侵犯用户上传发布的享有知识
产权的内容进行代维权,维权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监测侵权行为、发送维权函、
提起诉讼或仲裁、调解、和解等,先飞智能有权对维权事宜做出决策并独立实
施。
6.6.
未经先飞智能书面同意,用户不得为任何商业或非商业目的自行或许可任何第
三方实施、利用、转让上述知识产权,先飞智能保留追究上述行为法律责任的
权利。
第七条 服务风险及免责声明
7.1.
本软件同大多数互联网软件一样,受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原因、网络服务质量、
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差异影响,可能受到各种安全问题的侵扰,如他人利用用户
的资料,造成现实生活中的骚扰;用户下载安装的其它软件或访问的其他网站
中含有“特洛伊木马”等病毒,威胁到用户的终端设备信息和数据的安全,继
而影响本软件的正常使用等等。用户应加强信息安全及使用者资料的保护意识,
要注意加强密码保护,以免遭致损失和骚扰。
7.2.
用户必须自行配备移动终端设备上网和使用电信增值业务所需的设备,自行负
担个人移动终端设备上网或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电信或移动通信提供商)收
取的通讯费、信息费等有关费用。如涉及电信增值服务的,用户应与电信增值
服务提供商确认相关的费用问题。
7.3.
用户对于涉嫌借款或其他涉及财产的网络信息、账户密码、广告或推广等信息
应谨慎对待并自行进行判断,基于前述原因遭受的利润、商业信誉、资料损失
或其他有形或无形损失,先飞智能不承担任何直接、间接、附带、特别、衍生
性或惩罚性的赔偿责任。
7.4.
先飞智能依据本协议约定获得处理违法违规内容的权利。关于本协议服务,固
胜智能不提供任何种类的明示或暗示担保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适售性、
特定用途适用性等。用户对本协议软件及相关服务的使用行为必须自行承担相
应风险。
7.5.
因第三方如通讯线路故障、技术问题、网络、移动终端设备故障、系统不稳定
性及其他各种不可抗力原因(包括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不能避免的客观事件,
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包括洪水、地震、火灾、风暴、瘟疫等自然
事件,网络原因,黑客攻击,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先飞智能及合作单位不承担责任。
7.6.
因用户使用本软件或要求先飞智能提供特定服务时,本软件可能会调用第三方
系统或第三方软件支持用户的使用或访问,使用或访问的结果由该第三方提供,
先飞智能不保证通过第三方系统或第三方软件支持实现的结果的安全性、准确
性、有效性及其他不确定的风险,由此若引发的任何争议及损害,先飞智能不
承担任何责任。
7.7.
先飞智能拥有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通知用户的权利,先飞智能行使修改
或中断服务的权利不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负责。
7.8.
先飞智能对以下任何情况不承担法律责任:
7.8.1.
第三方未经允许的使用用户的账户或更改您的账户、有关数据;
7.8.2.
用户违规使用全能王ERP相关软件及相关服务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7.8.3.
任何非因先飞智能的原因而引起的与服务有关的其它损失。
7.9.
用户因下述任一情况所引起或与此有关的人身伤害或附带的、间接的经济损害
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资料损失、业务中断的损害赔偿或其他商业损
害赔偿或损失,需由用户自行承担:(1)使用或未能使用许可软件;(2)第
三方未经许可的使用软件或更改用户的数据;(3)用户使用软件进行的行为产
生的费用及损失;(4)用户对本软件的误解;(5)非因先飞智能的原因引起
的与软件有关的其他损失。
第八条 服务的变更、中断、终止
8.1.
先飞智能有权在有正当合法的理由时中断、终止向用户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无须承担额外的责任。
8.2.
用户账户被注销(永久冻结)后,先飞智能没有义务为您保留或向您披露您账
户中的任何信息,也没有义务向您或第三方转发任何用户未曾阅读或发送过的
信息。
8.3.
用户与先飞智能的合同关系终止后,先飞智能仍享有下列权利:
8.3.1
继续保存用户的注册信息及用户使用全能王ERP相关软件及其服务期间的所有
信息;
8.3.2
用户在使用全能王ERP相关软件及其服务期间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本协议规则
的行为的,先飞智能仍可依据本协议规定向用户主张相关权利。
8.4.
先飞智能在接到他人投诉、后台数据显示或依据其他合理规则判定用户存在违
规行为的,有权依本协议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8.5.
当用户发生如下情况时,先飞智能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取消用户继续使用本
产品及服务的资格:
8.5.6
擅自强行更改先飞智能的计算机系统,或威胁侵入系统
8.5.7
擅自传播谣言,用各种手段来毁损先飞智能的名誉与妨碍先飞智能的正
常营业;
8.5.8
利用先飞智能的产品及服务宣传垃圾广告或骚扰信息;
8.5.10
用户如因上述第8.5.2条到第8.5.9条的原因而被取消用户资格,固
胜智能有权保留追究其法律及其他责任的权利。
8.6.
针对用户违反本协议或其他服务条款的行为,先飞智能有权独立判断并视情况
采取预先警示,拒绝发布,立即停止传输信息,删除跟帖、音频、视频等内容,
短期禁止发言,限制账号部分或者全部功能直至永久关闭账号等措施。固胜智
能有权公告处理结果,且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恢复使用。对涉嫌违反法
律法规、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将保存有关记录,并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配合有关主管部门调查。对已删除内容,先飞智能有权不予返还。
第九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9.1.
本协议条款之效力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的法律(仅为本协议
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法规)。如
无相关法律规定的,则参照使用国际商业惯例和/或商业惯例。如发生本协议条
款与适用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法规、规章规
定重新解释,但其它有效条款继续有效。
9.3.
用户和先飞智能一致同意凡因本服务所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可提交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 其他
10.1.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无效或不具可执行性,其余条款仍有效,对
双方具有约束力。
10.2.
先飞智能有权依据国家政策、技术条件、产品功能等变化需要而进行修改本协
议,先飞智能会将修改后的协议予以发布。前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先飞智能
将以适当的方式(官方网站(www.gudsen.com)公布、系统通知等)提醒
用户更新的内容。修改后的内容将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用户应同
样遵守。若用户登录或继续使用全能王ERP软件及相关服务,视为认可修改后的协议。
10.3.
用户在使用本软件某一特定服务时,该服务可能会另有单独的协议、相关业务
规则等(以下统称为“单独协议”),用户在使用该项服务前请阅读并同意相
关的单独协议。
10.4.
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
方式进行;该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0.5.
本协议的生效时间为2020年01月01日。
10.6.
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
义解释的依据。
10.7.
本协议的版权由先飞智能享有,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先飞智能保留解释和
修改的权利。
10.8.
全能王ERP相关软件及服务是由武汉市先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提供的,
其地址位于武汉市江夏区光谷芯中心文华楼503室。
您可以按照上述地址向我们发送邮件,也可以提交电子表单或向我
们的电子邮箱info@bnixf.com发送电子邮件。